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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

北海惊现100亿司法拍卖黑市,司法分赃体系曝光

    市区人口40万、财政收入50亿、GDP仅有400多亿的广西北海市,通过司法拍卖途径形成的房地产黑市,竟然高达100多亿,如此长期性、建制性的司法分赃, 对中共制度合法性构成严峻挑战
   
     广西自治区高等法院知情人士透露,多年来,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息诉服判率一直居全区后列,被广西高院多次问责,近两年,前中院院长滕朝祥插手的多项不当判 例被纠,陆续“揭盖”之下,广西高院对其质效考评大有好转, 2011年北海中院在广西中院系统的质效排名从倒数跃升至第五名。
   
    滕朝祥原为黑龙江省高院刑事审判庭三庭庭长,1996年4月调任北海中院副院长,2002年10月转正为并兼市委政法委委员,2009年12月调 任北海市政协副主席。值得一提的是,和滕一起调任北海司法界的黑龙江高院干部,还包括原北海市政法委副书记崔新民、原北海中院院长杨建勋、原市铁山港区院 院长管务光、海城区院院长刘振宇等多人,呈“群鸟南飞”之势,构成著名的“东北帮”, 十多年间牢牢盘踞北海司法界。
   
    2009年前后,上述“东北帮”成员大多退居政协“二线”,百亿拍卖黑幕也就逐步浮出水面
   

“东北帮”、“北大帮”主导百亿拍卖黑市

    知情人士透露,2000年至2009年,北海中院主导的涉地项目拍卖中,成交价低于同期市场基准价拍卖标的物近百个,而低于基准价一半以上的拍卖 有60多宗,总的成交价比基准参考价低了80多亿元人民币,加上在建工程低估数,10年间通过司法拍卖形成的涉地项目非市场“中介利润”,额度在100亿 左右。
   
    财政收入区区50亿的一个小型城市,之所以产生100亿拍卖黑市,源于其20年前房地产的怪诞“崛起”。 1992年1月至1993年5月,北海房地产因邓公南巡发飙,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4平方公里狂增到28平方公里,中央64个部委、全国28个省市政府机关 和3300多家工商企业聚资北海;1993年底国家紧急调控,高温骤降,按照2000年数据,一半以上工程项目停缓建(108个),107.35万平方米 商品房、121.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空置,资金沉淀200多亿元,近9平方公里的土地因为债务问题抛荒。
   
    此后十多年间,北海房地产在消化烂尾额度中惨淡扶持,时值2007、2008年冬春之交,北海房地产再起高潮,在问题地产、房产尚未消化的情形 下,房价增速连续数月跃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之首,形成跨度达20年的巨大政策性马鞍走势,导致该市的房地产交割,竟然有1/3比例需要走司法拍卖途径, “东北帮”的“商机”由此而起。
   
    滕朝祥先是北海中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2002年转正后,刻意不设执行环节的主管副院长,自己仍直接主管,直到2009年12月离任,均有其 直接负责北海市司法拍卖。而早在1997年7月,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伟退出公职,与滕的律师妻子郎澄宏合伙成立广西广恒信律师事务所,双方结成利益同 盟,进而与众多房地产商达成法律事务关系,内外结合,深耕北海司法黑市。
   
    另外,由于北海房地产源头上与中央部委“窗口投资”高度相关,导致当地涉地项目司法拍卖具有“通天”性质。知情人士透露,多个项目拍卖中,“东北帮”多次向最高法实施利益输送,获得超然于广西高院的运作空间,而其间的纽带,则是对中国司法界颇具影响的“北大帮”。
   
    “北大帮”意指北大法学院,该院师生遍及最高法、最高检等中国司法强力部门。北海中院与广西高院、最高法形成联系的关键人是北海合浦人包万超。包 万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十佳教师”,也是北大法学权威罗豪才的弟子,而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是罗豪才一手提拔,最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则是包 的北大校友。
   
    知情人士透露,包万超在北京主要依靠其夫人开办的法务中介公司,在北海则以广西宝士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志成为利益衔接人。龚志成是北大法学院硕士,也是包的校友,在广西高院副院长欧绍轩受贿事件中犯事落网。
   
“北海市第一高楼”曝光庞大黑市

    北海 “东北帮”和北京“北大帮”构积司法拍卖黑链条,因“北海市第一高楼”湘桥大厦拍卖案而曝光。
   
    湘桥大厦于1992年兴建,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黄金地段,批建35层,土地面积13.8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容积率8.3,1994年烂尾,2007年司法拍卖,成交价不到基准价的1/3。
   
    湘桥大厦权益代表人钟承斌介绍,1999年12月曾对该项目进行过价值评估。首先是在建工程中途结算。按照北海市伟华基建工程预决算事务所作出的 【1999】伟华所结算字第015号《工程造价报告书》,核定工程造价为1298万元,并得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北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 确认;另外是专业费用。按照钟家出示的建筑设计、工程概预算、报建、消防、用水、用电设施等原始凭证,整个费用是400万元;第三是土地投入价值。北海市 1999年此地段基准价是127万/亩,13.8亩土地价值是1757.20万元。以上三项相加,项目价值估算是3455万元。
   
    钟承斌称,法院客观上也认可了这一评估。按照(2006)北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裁定,钟氏家族在湘桥大厦工程中的权益3000多万元,包括工程垫资款1298万、“定金”2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
   
    2007年3月3日,湘侨大厦项目执行司法拍卖,北海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泰基)一次举牌一次过,以1258万元底价竞得该地块项目,不到法院判定补偿额度的一半,而北海中院执行庭庭长陈邦和的解释,解开了北海市司法拍卖黑市的一角。
   
    钟承斌回顾,拍卖前一天找到陈邦和,问询拍卖底价,陈“披露”是1800万元;1258万元底价拍出后,钟找到负责评估报告的众益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书表明评估价为1257.43万元,其中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为445.99万元;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价系数修正法,评估为811.44万元;评 估基准日2007年1月25日。
   
    “这是一场诈骗!”钟承斌称,在建工程估价445.99万元,远低于(2006)北民一初字第11号确认的1298万元,按照成本法,建造费用× 综合成新率所得价值应在2207万元以上(尚未算上开发利润和销售税费);土地价值估价811.44万元,算起来58.8万/亩,远低于1999年基准价 127万/亩,更离谱的是,评估期的2007年,与湘侨大厦同一等级地段GC09011单宗地块拍卖单价212万/亩,以200万/亩基准价系数修正法计 算,这块土地价值5900万元——两项合计,项目价值8140万元,众益事务所给出的评估价仅为15%,整整少了6880万元。
   
    查阅档案,众益事务所没有土地估价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2006年没有年检,却做了2007年评估;此外,评估报告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两个签字人也不是众益事务所工作人员,整个是一个无效报告。
   
    钟承斌回顾,当他拿出材料时,相关人士大为惊恐。众益事务所主任贺湘宁称,原评估价为2500万元,腾朝祥、陈邦和两人先后指示,要求改为 1257万元(贺在广西高院执行局调查时也这么说);陈邦和也承认,钱是少了点,但可以补,并强调其新任副处级职位是腾朝祥和北海泰基总经理吴锋帮忙弄 的,“交待办的拍卖只有照办,请理解”;腾朝祥则强调“和谐生财”,土地评估是少了点,但和1992年签约价差不多,建议钟“尊重历史”。
   
    湘桥大厦项目有关土地联营开发协议书签订时间是1992年12月。协议约定,13.8亩项目土地作价855万,算起来61.95万元/亩。按照腾朝祥的说法,工程烂尾后“价值就少了”,众益事务所做出58.8万/亩的评估“也不算离谱”。
   
    钟承斌称,此后他接触的多名“专业人士”,都建议他避开历史纠缠,从程序上找突破口。客观上而言,湘侨大厦的拍卖运作也确实粗糙,广西高院执行局 法官孙某调查发现,该项目所安排仅有的两家竞拍公司,都没有提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北海泰基没有依照拍卖要求在5日内全部交款,而是在一个半月后才付款 600万元,不到买受金的一半。
   
    而此后各方反应,展现了北海司法拍卖黑市“潜规则”的一面。
   
    2007年4月,钟承斌等人申诉到区高院,区高院派员到北海查明该项目拍卖在公告时间和保证金、买受金交纳存在的违法事实,而后在当年6月11日向北海中院发出(2007)桂法执督字第86号函,指令暂停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时隔不久,广西高院主管执行副院长欧绍轩找到钟承斌“抛话”,称可动员对方补偿500万元。欧强调,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打电话过问此案,说程序瑕疵并不足以推翻有效拍卖,要求调解。如按调解,钟家连做工程的钱一半都拿不回来,故没有同意。
   
    2008年10月份,欧绍轩再次找钟谈话,说黄松有到南宁参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明确“指示”区高院维持北海中院的拍卖。欧再次要求钟家认可拍卖合法,达成调解。
   
    钟承斌称,2007年6月包万超曾找过他,同样提出了调解建议,并透露“案子已经通天”。而钟家将情况向上反映后,区高院两任院长覃日飞、罗殿龙 多次签字督促北海中院,要求其撤销错误拍卖,欧绍轩则明拖暗顶,此后欧犯事,从纪委、检察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正是在2007年底,欧收受了北海泰基委托龚 志成行贿100万元。
   
    2008年10月,黄松有被双规,2009年,欧绍轩受到调查。2009年5月31日,区高院作出(2007)桂法执字第86—3号监督执行案件专用函,要求北海中院撤销原裁定书,对涉案的财产重新拍卖;同年7月14日,北海中院撤销了该宗违法拍卖。
   
    北海泰基不服上诉,滕朝祥亲自找来包万超,通过吴少军以最高法院执行局的名义下文广西高院,要求认定北海中院拍卖有效;广西高院审委会经过专门讨论,将结果向最高法院报告,依然认为该拍卖是无效的。
   
    吴少军接广西高院汇报函后,在复查、掌握本案的案卷材料的情况下隐瞒事实,没有向最高法审委会汇报评估报告虚假,保证金未交纳等关键事实,采用黄 松有“拍卖瑕疵”一说,称瑕疵是北海法院的原因造成,无关拍卖当事人,而“法院权威必须维护”,基于这一点,以最高法下文广西高院,认定拍卖有 效,2011年7月12日,广西高院按照最高法意见作出了裁决。
   
    北海中院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初,腾朝祥曾从三名同事那里借款380万元,借款当月,北海泰基交清湘桥大厦拍卖款,拖了整整一年。
   
    北海泰基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建筑、商品混凝土、供水、旅游服务等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公司董事长吴宗联为北海客家投资协会会长,与腾朝祥“东 北帮”有千丝万缕关系,多年来参与垄断北海法院的资产拍卖市场。据粗略了解,北海泰基通过司法拍卖拿到的项目就有北海南北大厦、东方明都、合浦县白沙镇白 沙影剧院,以及有位于新世纪大道北、贵州路西、其伟小区南面的位置等多块用地。
   
    缠斗最烈时,北海泰基吴锋曾叫人“带话”给钟承斌,称区区一个几千万的“小拍卖”,牵涉高院、最高法那么多“大领导”,说明这种事在北海很多,“你拿一块饼干,影响到人家一座山那样大的蛋糕,你不害怕?”,并警告钟“想想怎么死?”
   
    由于此项拍卖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均极为慎重。广西高院认可拍卖有效至今10月有余,北海中院依然不敢实施强制执行。事实上,最高法下发广西高院的指导函中,特意强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而中院、高院也多次与钟家展开沟通,提出各色补偿建议。
   
    北海司法界大风将起。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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