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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陈光诚事件发酵 人大启动执法检查

【多维新闻】“陈光诚事件”5月2日暂告段落后,山东地方粗暴维稳,甚至不惜践踏法律尊严是否受到追责引起外界关注。而就在2日当晚,官方发布消息称中国立法机关正式启动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有观察人士指出,“陈光诚事件”可能是促成今次执法检查启动的原因之一。

陈光诚“自行离开”美国驻华使馆的5月2日当晚,中国官方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及新华网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日在北京举行,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作出批示,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陈至立等出席。此外,国务院多个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其中包括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民政部、最高法等。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由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其后于2008修订过一次。而该法施行至今已经超过20年,从“陈光诚事件”来看,贯彻执行效果不太乐观。比如该法明文规定,中国残疾人士可减免税收。但据公开资料,陈光诚家乡山东省临沂市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残疾人士征税。而被称为“赤脚律师”的陈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于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访。

从以上信息来看,中国发布启动执法检查的消息与陈光诚自行离开美使馆发生在同一天,此外,陈1996年与临沂当局之间曾就该法进行过“博弈”。因此,有熟悉中国政情的观察人士向多维新闻分析指出,这次执法检查的启动不排除陈光诚事件的推动作用;这次山东地方政府执行粗暴维稳路线并酿成恶果,中央料将追责,这次执法检查对山东当局的影响有待关注。

此外,官方新华网的新闻稿还称,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担任,共分6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别赴天津等6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新闻稿,陈光诚家乡所在的山东省即属于委托检查。


(宇文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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