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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9日星期二

章子怡诉海外网站六宗罪 美国法院已受理

     新浪娱乐讯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章子怡(微博)被禁出境案有新进展,继入稟控告《苹果日报》后,其团队已于6月15日以“诽谤”、“具有误导性质的对私隐权之侵 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绪”、“有意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疏忽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违法商业经营行为”等“六宗罪”正式起诉位于美国的某中文 网站,法院也已受理此案。

       章子怡状告某海外网站 媒体来源:新浪播客案。
  
      章子怡诉海外某中文网站“六宗罪”
  
      章子怡遭海外某中文网站及香港《苹果日报》转载文章诽谤事件发生后,其团队已正式对《苹果日报》提出告诉,6月15日,章子怡在美国的代理律 师行 Glaser Weil Fink Jacobs Howard Avchen & Shapiro LLP 也已经对此网站就六个违法事项提出控诉。
  
      “六宗罪”包括“诽谤”、“具有误导性质的对私隐权之侵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绪”、“有意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疏忽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违法商业经营行为”。据章子怡美国律师透露,博讯网恶意传播诽谤子怡的文章,并涉嫌恶意牺牲章子怡名誉而为其经营事业获利,这是其团队诉状的一 个要点。
  
      美国法院已受理
  
      针对该网站于6月12日发表的“不道歉不赔偿”、“信息来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的保护”等言论,章子怡美国律师表 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根本不包含该网站所表述的相关含义。据知,诉状寄出后,法院已经受理,若该网站二十一天内未进行回应,法院将强行开庭。
  
      有记者致电章子怡香港代表律师行Haldanes发言人吕君博律师,他强调:“子怡从不认识亦没有见过爆料中称的政客,私底下亦没有接触过对方!”因为感到被诬陷,所以决定追究到底。(JZB/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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