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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政法委书记饶文蔚被以“煽颠罪”重判入狱

——重庆巫山县政法委书记饶文蔚被以“煽颠罪”重判入狱
 
重庆市巫山县前政法委书记青年才俊饶文蔚因写了52篇随感性文章,被重庆市中级及高级法院以“撰写52篇系列文章,以诽谤、诬蔑、诋毁”,“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之“煽动颠覆罪”及存在诸多疑点的“受贿罪”重判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法院还对另一名被认定帮助饶文蔚发出文章的陈晓凤以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饶文蔚是重庆政法系统重点培养的年青后备干部,从下面他的简历中可以看出其出色的工作能力。如此年青有为的政法干部,在工作中触动自己诸多对现实的思考,从而陆续记下了52篇随感性文章,对重庆及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人权、法制等方面提出一些批评与自己的见解,后被以《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的“毛.2W”笔名,通过互联网发于《大纪元》媒体,并被一些媒体转载。由此重庆国家安全局成立专案组,对此进行追查。2008年7月9日,饶文蔚被重庆市国安局传唤后,控制在某宾馆监视居住,7月16日,该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 将饶文蔚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被正式逮捕,同年11月18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对饶文蔚及帮助通过互联网发出文章的陈晓凤作出判决。在长达20页的判决书中,饶文蔚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他并未经手且已经要求退回的一笔10万元款项的“受贿罪”而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判处陈晓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饶文蔚与陈晓凤均不服而提起上诉,重庆高级法院于2009年2月16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饶文蔚少年丧母,长自穷苦人家,同情弱者,从小独立思考,仗义执言,爱好写作,大学时就在《四川日报》发表作品,获得全省写作比赛第三名,出版过《身负重罪》等直面时弊的作品。后来又在市委研究室工作,担任过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职务。正是他爱好写作,独立思考使他对现实产生了许多与官僚体制不一样的看法!他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就是:“实事求是讲,移民上访好大个错?要求我们基层领导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讲的就是体制上有问题,有的领导高高在上只做表面文章!”

后来饶文蔚将自己的思考汇总成52篇手记,其中还对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就职演讲提出评点。半年后,饶文蔚就遭到逮捕,并被判处重刑。当时他的孩子才7个月!
饶文蔚

来源:维权网信息员邓浩文、杨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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