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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新华社: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 怎能这样对待人民?

图片作者:网络转载

新华社北京8月6日专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阿依努尔 刘良恒)在11岁的女儿被人强奸、被逼卖淫之后,湖南永州母亲唐慧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史称“最牛劳教”。e哥要问,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你怎能这样对待你的人民?

举报和上访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一位悲痛欲绝的母亲要维护女儿的权利,需要经历长期多次“无理取闹”和“上级特批”,才能让司法机关启动司法程序;但以“扰乱公务秩序”被劳教,快得能赶上火箭上天。背后暴露出的当地粗鲁横蛮的执政思维令人警醒。

网民不会忘记,就在两年前,永州就曾发生过县委书记向公安局发函,要求对访民“依法予以”劳动教养的惨痛教训。取闹一定“无理”,打击从重从快。“穿小鞋”“扣帽子”的方式不断创新,对上访激增的反思却停步不前。

在 一个讲求法治的社会,法律是用来明示、预防、校正偏离社会规范行为的,不是某些当政者运用手中的权力恣意践踏民权、恶意中伤民心的工具。e哥想请大家想 想,若公仆们都能拿出满城寻找失窃自行车、垃圾堆里找护照的效率,在第一时间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严肃办案,还惨遭伤害的幼女一个公道,给遭受身心创伤的 母亲一份尊严,这位身份卑微的母亲何以在漫漫伸冤路上越走越远?

拿什么抚慰你,悲伤的母亲?e哥想说,请还她正义,还她公平,还她权利,还她尊严,还她温暖,还她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儿!现代社会可以用无数种方式回报一位悲痛的母亲,除了劳教!那是撒向“文明”伤口的一把粗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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