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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8日星期日

牛泪:薄熙来可判死刑的六大原因

    自薄熙来在山东济南被提起公诉的消息公开后,关于薄熙来可能面临何种判决的预测分析早已连篇累牍。在目前流行的各种分析版本,大多认为薄熙来可能被判重刑,刑期大概在无期到死缓之间。
     
    我个人也认为薄熙来被判死缓的可能最大,无期徒刑是个底线。不过根据我对薄熙来案内情的掌握,就像我一年多来一直坚持的,无期到死缓的判决虽然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但这个判决已经算是明显轻判了,重判之说是没有道理的。
      
    薄熙来案实在具有太多不可预估的复杂因素,各方角力其实在薄熙来被提起公诉之后仍在进行。所以,在法院最终判决出来,报最高层批准并对外公布之前,谁也不敢肯定薄熙来到底会不会被判死刑。譬如,最近两天,在薄熙来被提起公诉之后,北京方面就传出消息,认为不排除薄熙来被判死刑的可能。
      
    我将这个消息提供的分析依据整理如下,以飨各位。
      
    第一,薄熙来案的政治影响太大、太坏
      
    薄熙来曾被党内某退休元老称为“第二高岗”,这是个非常严重的定性。高岗犯的错误是篡党夺权,对抗中央,搞政治山头,这几项大罪薄熙来算是全都占了。而且薄熙来造成的影响要比当年高岗造成的影响严重很多。高岗不过是在自己周边圈子内搞点阴谋诡计,其影响仅局限于党内高层,而薄熙来造成的是从上到下、从地方到中央,从党内到海外的全方位的影响。薄熙来事件不仅造成社会撕裂,舆论对抗,而且在政治局和常委会内也造成了分裂,给中共在海内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如果在选举社会,薄熙来在重庆搅动民粹上位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在中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下,对执政的中共来说,薄熙来的做法就极为不妥。在还没有建立起很完善的制度框架下,在法治观念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高层内部激进外露的权力争夺对一个政党和国家来说都是致命的。薄的做法不仅是对中共政治文化的颠覆,不仅彻底打乱了中共的政治论理,而且会极具现实和潜在的政治危险,甚至可能因此摧毁整个中共的政治框架,威胁到中共继续执政的合法性,威胁到整个中国的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上讲,薄熙来不仅是第二个高岗,还可以称得上是第二个戈尔巴乔夫,一个中国式的戈尔巴乔夫。
      
    而无论胡锦涛还是习近平,是都不会允许中共党内出现戈尔巴乔夫的。所以对于薄熙来来说,如果你有本事,就彻底打破这种论理,建立一种新的政治制度和论理体系,这样你就升华为另一个叶利钦,但是如果失败了,那对不起,你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古人讲“杀人成仁,杀之可也!”,中共是不可能为了你一个人的人权和幸福,去让整个执政党和国家冒解体动乱风险的,不管你这个人是谁,不管你的家庭背景和政治基础有多牛。
      
    薄熙来的危害不在于他徇私枉法,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不在于他以权威之中和几个那女人发生并保持两性关系,也不在于他和王立军等人对重庆普通市民和合法商人采取的非法非人道专政措施。这些对中共来说都是小事,是“末”不是“本”,干这些烂事的党政高层要员非薄一人。薄熙来的危害,在于他对中共政治文化、政治论理、执政地位等“本”的全面冲击。
      
    习近平正是认识到薄熙来所作所为对中共整体的巨大危害,才超脱和薄熙来的个人感情,对处理薄熙来投了极为关键的一记赞成票。而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周永康等其他一些党政高层在中央统一立场后开始转变态度,从而为进一步处理薄熙来拆除政治障碍,很可能也是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第二,习近平要借薄熙来案在党内立威,在反腐败上取信于民
      
    习近平首先要立中央之威。习近平自上任以来就在政治局反复强调要维护中央绝对权威,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央规定和命令,而薄熙来恰巧就是挑战中央权威的典型。
      
    习近平其次要立他作为党政军一把手的个人权威。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我想任何一个领导人做党政军一把手都会这样做。而薄熙来在重庆执政期间的所做作为,包括在王立军事发后公开到十四军视察、在公开场合“威逼”胡锦涛去重庆视察并继续为自己在重庆期间的作为辩护,实际上就是挑战了胡锦涛作为党政军一把手的最高权威。习近平必须要透过对薄熙来的处理来震慑党国诸侯,如果对薄熙来的处理太轻,可能就起不到警戒效尤作用。
      
    习近平还要在普通民众心中反腐立威。在普通民众心中立威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对贪腐下死手,这一点,我们从习近平上任以来的舆论反应就能够看出来,而习近平以反腐作为执政伊始的政治把手也很显然是抓住了国内民意的牛鼻子。刘志军不死已经严重挫伤了普通民众对新一届领导人的反腐信心,习近平必须透过对薄熙来的严肃处理来展示自己的反腐决心,如果薄熙来不判死刑,只会更加影响老百姓的反腐信心。
      
    贪腐与滥权,对中共来说实在是太大的政治风险,在贪腐和滥权正被民众千夫所指之时,中共必须要考虑作为一个执政党整体的政治平衡与得失。
      
    第三,习近平要在“太子党”内立威,解决党内高层家属近亲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贪腐问题
      
    很多人认为薄熙来不会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他不同一般的家庭出身。但是,持这种观点的分析忽略掉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习近平还需要在“太子党”内立威。实际上,在北京“太子党”圈内,习近平一直是个有点狡黠但很憨厚的老实人形象,习近平在这个圈内还没有建立煞气,而且有些老资格的“太子党”和高门大族势力对习近平还不太服气。习近平要改变在这个圈子内的形象,就必须痛下杀手,在“太子党”内找个自己人来杀掉祭旗,而薄熙来显然是送上门的最合适的人选。
      
    二是习近平需要解决“太子党”和党内高门大族的贪腐问题。中共反腐工作在过去几十年之所以失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能有效制约“太子党”和党内高门大族的贪腐问题。我们普通人都知道太子党和高门大族势力透过父辈庇护,利用特殊政治地位搞贪腐、捞快钱已蔚然成风,危害严重,习近平能不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再说了,因为彭博有关习家族财富的离谱报道,习近平自己还要在这个方面洗脱嫌疑,他要让这个向来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特权群体有所收敛,能不对薄熙来下狠手?
      
    第四,习近平要摘“毛左”帽子,判薄熙来死刑是最好的机会
      
    针对外界对习近平的“毛左”形象定位,牛泪过去一个月内曾多次撰文批驳。牛泪认为,习近平根本就不是“毛左”,而是一个很现代的人,是个与时俱进并矢志改革的新生代领袖。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事实上,我们从习近平接班后带彭丽媛出访见外宾、从习办授意设立“学习粉丝团”、从习近平身边智囊根据牛泪建议提出“中国梦”这个柔性口号、从习近平在武汉视察时和美女打招唿的方式、从习近平上任伊始追随邓小平南巡足迹并在武汉勐谈改就能清楚看到习近平矢志改革的魄力和意志。
     
    习近平之所以被戴上“毛左”帽子,主要是党内“极左”势力的恶意进逼和部分骑墙党媒喉舌和无耻文人的下贱投机所致,同时也是和中共宣传系统笨拙落伍的包装推广和营销模式是分不开的。再一个,像习近平这个年纪的人物,毛泽东作为他的父辈和精神领袖,也的确有毛的情结,习惯于使用毛时代的一些话语体系,也给外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误解,这一点,习近平同志也已经认识到了,正在积极进行调整。
      
    其实我们从习近平上任以来的表现看,他是会坚持改革开放的,是会坚持邓小平的价值观的。习近平作为毛邓的接班人,如果能做好边界管理,能真正贯彻集体领导和法治意识,于非常时期在方法论层面借助一些毛式手腕也可以理解。
      
    习近平并不排斥毛,但他很排斥“毛左”这个称号,不想戴“毛左”这顶政治脏帽子。而薄熙来在重庆搞的一套,显然具有非常明显的“毛左”色彩。对习近平来说,重判薄熙来,是摘掉“毛左”帽子的最好机会之一。
      
    第五,薄熙来案的政治派系因素
      
    我们知道,薄熙来是胡温主政时期被查现形的“大老虎”,胡温当然会推动从重惩处。对接班人习近平来说,他已充分认识到薄熙来所作所为对中共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认识到重惩薄熙来会给自己带来的各项政治收益,同时也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曾觊觎过自己位置的“死老虎”而得罪胡温。
      
    事实上,就如何审判薄熙来,中共早在去年十八大召开之前就做了妥善安排。周强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院长,姜异康留任山东省委书记,都是在人事上的提前布置。而之所以从去年10月底就把薄熙来从北京转移到山东济南廉政教育基地关押并决定在济南起诉审判,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姜异康在山东镇守。
      
    薄熙来案是二十多年来中共最高层爆发的最大刑案,同时又有着极为强烈的路线斗争色彩和政治较量味道,来不得半点疏忽。所以,虽然本案目前已完全在司法轨道上按流程处理,但法律之外的影响力并不能排除。另外,从中共司法审判体系设置上看,济南中院作为审理薄熙来案的指定法院,虽然具有独立审判权,但在横向上要接受山东地方党委领导,纵向上要受上级法院业务指导。由周强和姜异康把守这两个关隘,薄熙来想要过这两关确实很难!
      
    第六,从法律层面也不能排除薄熙来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有很多人会拿刘志军案和薄熙来案进行对比。在不久前刚刚审判结案的刘志军案中,官方用了以下结论:“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对薄熙来提起公诉的新闻通告中,官方用了以下结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对比官方对刘志军案和薄熙来案的两个通报,刘志军案用了四个“特别”,而薄熙来案仅出现两个“特别”和一个“巨大”。不少分析由此认为,薄熙来案的量刑将低于刘志军,既然刘志军出现四个“特别”都可以不死,那么薄熙来出现两个“特别”和一个“巨大”就更可以逃过生天,最多也就判个死缓。
      
    这种对比分析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此分析显然忽略了薄案的政治因素,忽略了公诉方就本案给出的“数罪并罚”的量刑建议,同时也低估了薄案中“贪污罪”的威力。我们知道,对于一般案件,检方是不会公开给出量刑建议的,检方最近一次公开给出量刑建议是在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等被判处了死刑。再一个,薄案中的贪污罪虽然仅用了“巨大”这两个字,但贪污罪的性质和受贿罪是完全不一样的。贪污属直接侵吞国家公款,其性质更为恶例,所以即便没有“特别巨大”这个词,也足以有机会让薄熙来面临死刑。
      
    以上是老牛根据北京某高层人士建议整理出的六点分析,该人士由此认为不能现在就断言薄熙来不会被判死刑。当然,这样一个判断和目前外界的主流判断是不一致的,在经济犯罪慎判死刑已成趋势的情况下,已被切割政治错误和作风问题的薄熙来能否被判死刑还需要更多分析关注。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消息人士在喂料过程中虽然引述了我以前说过的一些语言,但这些消息和分析显然并不完全代表老牛观点。
      
    老牛认为,薄熙来确实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也的的确确触犯了刑律,应当依法予以严惩。但薄熙来该不该被判死刑,还是应该交给主审法院让法官做主。如果薄熙来依法被判死刑,就算是他昔日作为的报应,各方言论不必惊诧;如果薄熙来依法可以不死,也在正常分析预判之中,各方没必要再喊打喊杀。
      
    这件事已彻底成为历史,就让他尽快过去吧。

来源:牛泪多维博客

1 条评论:

  1. kaqise1987 ‏@kaqise1987

    权利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身为高官,理应以天下为己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薄熙来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用人失察、包庇亲属,置党和国家利益于不顾,至人民利益与不顾,落得今天这个下场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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