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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6日星期日

爱必支:轮子们造谣说房子70年后无偿收回

最近,轮子的报纸《大妓院》又开始造谣了,说房子70年后无偿收回。

话说刚刚在北京买下一套商品房的陈卓原本并没有去想70年之后的事,直到她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在这部2005年颁布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陈卓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陈卓心有惴惴。“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

事实上,这个是有规定的。《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如此说来,《大妓院》造的谣是真的了?且慢!这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这里面有三个问题。

问题一,中国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你的房子有可能会70年不被拆迁再开发?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现在才64年,如果你们谁能做到早自1949年建的住宅现在还有产权的,我愿出价10万1平米买下来。有多少,我吃多少;任何城市!须知,这64年中,老毛不干正经事,近30年没盖什么房。而现在中国正在以火箭登月的速度在发展。由此可以推断,现在任何存在的住宅都不可能存在70年而不被拆迁。而一旦拆迁,你们屁民且不是又可以漫天要价?当然,如果被开发商开个什么推土机压死,或自己练个什么火神功烧死,不要怪我爱必支。No pain, no gain。你们可是自愿买房的。

问题二,中国的建筑质量绝对不足以让房屋存在70年的。建筑质量不好,是中国国情、中国现状,不过,重要的是卖给你房子的不是我们共产党,也不是共产党政府,而是无商不奸的开发商。但建筑质量不足以让房屋存在70年,却说明这个70年只是一个伪问题。

平心而论,技术上《大妓院》并没有造谣,但如此地将一个伪问题这样叙述,并没有给屁民们带来任何实际利益。当屁民们用高达5万10万一平米的价钱在抢购房子时,他们有考虑过风险吗?他们有考虑过建筑使用年限吗?事实上,开发商也没有骗他们,尽管建筑不可能用70年,开发商也从来就没有承诺过他们开发的建筑可以用70年。这是一个愿者上钩的游戏。屁民们自己作孽其实怨不了别人。事实上,从实际利益角度来算,30年的使用期和70年的使用其差别不大。屁民们也不必跟开发商太较真。为什么了,让我来具体计算给你们看。

假设现在某屁民以每1平米人民币10,000元的代价买下一套房子,产权是70年。这10,000元如果没买房存了银行,按0.4167月厘(即年息5%)计,这钱70年后值328,846.95。由于中国房主没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他们买到的其实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权,相当于租房,但70年的租金现在一次付清。折算成按每月付,同样按0.4167月厘(即年息5%)计,这1平米的月租金其实是42.99元。如果你的房子是100平米,你实际付出的月租金其实是4,299元。如果你按50,000元1平米买的100平米的房子,那其实你的月租是21,495。当然很贵,但那是开发商收你的,你愿者上钩,千万不要找我们政府麻烦。可能有人注意到,我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都是按5%来计。是否合理?这里的利率只是个假定值,我取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相同是为了简化计算。事实上,利率差只会让你更吃亏,不然银行赚什么?

现在假设你的房子由于质量问题其实只能用30年而不是70年,按相同的0.4167月厘(即年息5%)计,那10,000元1平米在30年后也就相对于44,682.78元。换成月租就是53.69元1平米。如果你付的是50,000的代价,你的月租也就26,845元,也高不出多少。这就是为什么你太较真质量,意义并不大。

问题三,有人会质疑,70年地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我们共产党政府太心黑了一点?为什么不把土地所有权出售?我爱必支要说,我们共产党一点都不心黑,只出售土地使用权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贯做法。比如,香港新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999年,而澳大利亚悉尼城中心城区和香港港岛上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99年。港岛上因为接近99年大选而房产根本不值钱的楼宇比比皆是。我们与他们相比,也就短了20多年;你就权当中国人寿命比他们低造成的。

现在大家明白《大妓院》是如何蛊惑人心的吧?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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